关于咸丰县评标专家清理、征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1/0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咸丰县评标专家清理、征集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提高全县招标投标评标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确保全县评标专家库中各项信息的完整与准确,同时为将来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打下牢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恩施自治州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将于近期对原有评标专家库中的信息进行清理补正工作,望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配合。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补正、征集工作分两项内容:

(一)原评标专家库内所有专家予以清除补正,重新登记申请入库;

(二)新申请专家登记申请入库。

以上两项工作同时进行。

二、评标专家清理补正注意事项

(一)原评标专家库内所有专家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二)年龄在65周岁(含65岁)以上的专家自2020年3月1日起组织集中清退。

三、评标专家征集的专业与条件

(一)申报专业类别及条件

本次主要征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农林工程等工程施工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评标专家,活动所征集的专业名称及分类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的通知。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取得中级职称三年及以上)。工作时限以此次集中征集活动的报名截止日2020年11月30日为止计算;

3.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电子评标业务技能;

4.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7.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守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3.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综合监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程序

(一)申报表格下载及填写。申请人登录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恩施州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评标专家范本)》(附件一)和《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二),依据填表说明填好表格。

(二)申请单位审核确认。申请人将《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送所在工作单位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申请人将盖章后的《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资格和身份证明材料,报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四)审核和培训考核。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初审通过者集中报咸丰县政务局审查,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纳入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申请人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其中原件初审、审核完毕后退回):

1.盖章后的《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请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签名的《恩施州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评标专家范本)》;

8.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单位近三年缴纳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9.其它证明材料(如有)。

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专业工作履历和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审定入库
     审定合格后的评标专家将纳入咸丰县评标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库内原评标专家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审核通过的,专家身份自然解除,将不能再被系统抽取参加招标投标评审工作。
      各有关单位可推荐、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申请入库,并在专家参与评审活动时予以支持。参与此次专家征集的单位及咨询电话:咸丰县政务局0718-6681787

 

附件:1.恩施州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评标专家范本)

2.恩施州州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咸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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