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畅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异议投诉渠道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0/22   阅读次数:】 【字号 : 】 【我要打印【关闭】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恩施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畅通恩施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异议投诉渠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畅通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异议投诉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可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线上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须及时关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处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并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三、投诉人可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线上投诉,也可以现场提交投诉书或者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诉。

四、投诉联系方式

(一)行政监督部门

1.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

  电话(传真):0718-6822800

2.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

  电话(传真):0718-6822482

3.咸丰县水利局

  地址:咸丰县沿河路35号

  电话(传真):0718-6831759

(二)综合监管机构: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文化路34号

  电话(传真):0718-6681787

 

           咸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